关于制订2018年科研型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学校通知,为充分发挥科研型博士后人员在我院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规范科研型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加强我院科研型博士后招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我院从事科研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我院科研型博士后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不具体下达指标数。
二、各科室将培养创新人才和完成本科室已有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根据本科室的战略目标及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申报招聘计划,同时须考虑科研型博士后进站后需提供的支撑条件实际需要申报招收计划。
三、招收科研型博士后的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为在站科研型博士后提供相关研究条件。合作导师指导的科研型博士后连续两年2人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次年科研型博士后招收资格。
四、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各科室根据导师的招聘需求,可随时报送科研型博士后招聘启事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五、招收计划制定流程:各科室在医院网站—信息公告栏相关通知下载附件(1.《中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关于制订2018年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2.《中山大学导师招收科研型博士后计划申请表》)→上报科研型博士后招收计划→医院汇总科研型博士后招收计划并上报学校博管办→学校博管办初步审核→对外公布。
六、请各科室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中山大学导师招收科研型博士后计划申请表》(只需电子版),并于1月15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zsfyrsk@163.com(邮件主题为“科室+2018年科研型博士后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处人才办公室
2018年01月11日